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2日在清远市清城区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清远市清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灿坚
各位代表:
我受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动我区民主法治建设,服务和保障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年来,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1次,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12次,常委会会议10次,主任会议20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3项,开展部门工作评议2项,开展人大代表约见区长活动1次,组织执法检查1次,开展人大工作视察和调研30多次,形成审议意见13件,作出决议、决定11项,顺利完成了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政治自觉,始终把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紧扣区委工作任务,制定和细化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向区委报告重要事项和重要工作制度,发挥好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确保人大正确的政治方向。
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与区委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区委的决策部署,加强调查研究,依法行使好决定权,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促进和保障全区重大决策的落实。着力抓好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等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我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牢固树立有机统一思想,认真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与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有机统一,贯彻落实好党委人事安排意图。依法选举和任命了我区第一届监察委员会,为我区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4名,接受市和区人大代表辞职5名,依法补选市人大代表4名。健全完善任前法律考试、任前见面、任职承诺、审议表决、颁发《任命证书》、宪法宣誓和年度述职等制度,增强了任职人员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提高了廉洁从政为民的自觉性。
二、坚持为民务实,提升监督工作实效
突出监督重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年度目标任务,加强计划、财政预决算和审计审查监督,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定期分析经济运行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围绕推动构建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对我区科技创新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和专项审议,推动我区通过科技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地方政府性债务开展专题调研,跟踪重点专项资金预算的落实及绩效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推动政府科学决策、规范决策。
关注民生问题,推进民生福祉不断改善。紧贴民生需求,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民办教育等报告,督促政府采取措施,促进我区乡村振兴发展、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结合“南融北康代表行”活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管理、农村饮用水质量和保障、林业特色产业发展、归侨侨眷创业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促进政府更加注重改善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区人民。同时,将群众和社会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提上监督的重要议程,对区安监局、区卫计局开展工作评议,督促其采取措施,进一步改进全区安全生产和卫生计生工作。
回应社会关切,推进生态环境优化升级。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汇报。紧扣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回头看”,开展我区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题调研,推进整改工作落实。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和水污染防治联动监督工作检查,督促全区各级和各相关部门加强环保工作,不断改善我区环境质量,助推我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化法律监督,推进“法治清城”建设。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和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情况报告;督促和支持法院完善执法联动机制,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督促和支持检察院不断健全刑事执行检察机制,进一步拓宽监督途径。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实施禁毒法和广东省禁毒条例的情况报告,对禁毒法和广东省禁毒条例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加强和改进禁毒工作,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全面正确贯彻实施。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
三、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切实发挥代表作用
开展主题活动,确保代表充分发挥作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部署,制定了《清城区“南融北康代表行”活动实施方案》,细化活动“25个一”指标,量化具体工作,开展各种视察、调研活动,推进“问题清单、认领清单、公示清单”工作的落实,展示我区人大代表的新气象、新作为。2018年8月,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组织全区四级人大代表开展了“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全区四级人大代表520多人(次)参加走访、接待群众和视察、检查活动,收集到代表和群众建议意见220多条,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更加密切了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
努力创造条件,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全区各街镇均已按省、市要求建立人大代表联络室,规范化建成22个村(社区)或片区代表联络站。充分发挥代表联络室(站)的平台作用,组织代表进驻代表联络室(站)接待选民,开展“代表活动日”活动。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围绕2018年部分“十件民生实事”进展情况和重点督办建议落实情况,开展区人大代表约见区长和代表集中视察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旁听审判、参观检务,组织代表参加各种调研、执法检查、代表小组活动等,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代表工作水平。创新“人大代表携手社工行”“固定+移动”“线上+线下”“人大代表晚间接访”等代表接待机制和“青蓝结对”代表帮带活动,拓宽代表的履职渠道。健全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制度,及时整理、交办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和完善代表履职制度,创新“一人一档”代表档案管理机制,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和监督。
创新督办方式,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创新代表建议督办方式,对代表建议实行“分责+督办+测评+回头看”工作模式。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收到的25件代表建议全部实行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相关委室分工负责具体督办,通过年初督办计划、年中督办进度、年底督办实效、次年回头看等方式,有力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解决了一批代表关注的问题。代表满意率达到100%,切实提高了建议办理成效。
四、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区镇(街)人大工作和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开展工作。制定《清城区“推进区镇(街)人大工作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机构,压实主体责任。同时,成立由常委会领导挂帅的督导小组,加强检查督促工作,确保“推进区镇(街)人大工作年”和“南融北康代表行”活动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夯实基础建设,提供坚实保障。设立了区人大财经和教科文卫两个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机关增设了环资工委,并成立了区人大代表信息服务中心,实现“五委一室”的机关工作机构保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街、镇人大组织机构建设。强化经费保障,确保了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顺利开展。
把握工作重点,推进规范化建设。对照省“县乡人大工作十条”有关要求,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街、镇人大工作的指导,着力按照“六有三化”要求,打造街、镇人大工作新格局。制定了《清远市清城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清远市清城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修订完善了《清远市清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制度汇编》和《清远市清城区街镇人大工作指导手册》,大大提升了区镇(街)两级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
五、坚持固本强基,加强和改进人大自身建设
加强党的建设,增强政治素质。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切实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精心组织各类学习、宣传和宣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等,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
加强机关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常委会机关的参谋助手作用,完善机关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机关服务保障和信息化工作水平。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与全区中心工作。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强与街、镇人大的联系,确保了人大工作的健康发展。
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把加强人大制度宣传作为开展区镇(街)人大工作强有力的助推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创办“清城人大”微信公众号,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种途径,大力宣传新时代我区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的新实践、新成效。据统计,一年来,“清城人大”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220多条;全区人大宣传信息被“广东人大”“清远人大”微信公众号采用80多条,工作经验被《人民之声》和《南方日报》报道9次。4件新闻作品获市第七届人大新闻奖。常委会办公室获评2018年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区人大常委会一年来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以及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也离不开各镇(街、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离不开“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在这里,我谨代表区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区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与不足,如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关注民生、发挥代表作用的形式还需进一步创新;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的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区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贯彻落实区委七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扎实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奋力开创新时代我区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牢牢把握政治站位,落实人大工作新要求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人大各项工作,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思想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能力,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坚持把区委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努力打造我区人大工作新品牌和新亮点。
二、牢牢把握发展要务,力促履职实效新突破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两个机关”的目标,切实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工作职责,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监督和支持的关系,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把握好力度,选择好角度,突出发展导向、民生导向、问题导向,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在见成效上作努力。善于把区委的决策部署经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统一行动,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三、牢牢把握主体作用,搭建代表履职新平台
继续深入开展“南融北康代表行”活动,进一步丰富代表活动形式、内容、载体等。不断巩固和完善“双联系”制度。发挥代表联络室(站)平台作用,规范代表联络室(站)建设。加大代表培训力度,推进代表履职管理制度化。精心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加强代表活动小组的联系和指导,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增强办理实效。
四、牢牢把握时代需要,激发人大工作新活力
继续深入抓好“推进区镇(街)人大工作年”各项工作。大力推动中央、省、市、区关于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的落实,抓紧抓实人大各项试点工作,抓好特色打造和品牌创建。加强与镇(街)人大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强化对人大制度的宣传,讲好新时代人大“好故事”,传播新时代人大“好声音”。加强政治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开创我区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